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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困滴滴车内无法一键报警?经查涉事网约车司机无从业资格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露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 2018-09-12 08:58:3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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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7日,微博网友称搭乘滴滴公司网约车时遭司机挟持上高架,途中联系滴滴公司客服、报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实质性帮助,最终乘客表示要跳车,司机才停车,乘客得以下车。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委获悉,得知相关情况后,市交通部门立即与该网民即乘客张女士取得联系并了解事情经过,并及时督促滴滴公司立即配合开展事件调查。

  一键报警功能目前并不完善

  据张女士在网上的描述,她与另一女乘客共乘一辆滴滴车辆,但司机疑似精神异常,挟持两人在高架路上不肯减速停车。同行乘客打电话给客服要求滴滴官方出面联系司机停车,滴滴官方只劝说她跟司机好好讲,并没有联系到司机本人。迫于无奈张女士只能按下打车页面一键报警按钮打电话报警,然而接通后才知道这个一键报警并没有按她界面显示的把涉事车辆信息和所在位置报告给警方。

  其后的路途上,两人开始劝说司机将其放下,始终无果。终于在下高架之后由于车流密集,速度放缓,两人迅速解开安全带,拍打车门并表示要跳车,司机才把车停下。

  对此,广州市交通部门认为,一键报警功能目前并不完善,滴滴应与公安部门就报警服务加强对接,进一步完善功能。

  涉事网约车司机无从业资格

  经核实,张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粤AG21M0车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当事司机吕某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

  因滴滴公司涉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章,9月10日,广州市交通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滴滴公司开具《案件处理告知书》。

  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将继续依法依规加强网约车监管工作,督促平台公司规范经营,严守安全底线,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做好驾驶员培训教育等;同时,将继续加大对网约车及平台公司各类违章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10日发通知——

  即日起专项整治网约车和顺风车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10日发出通知,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地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包括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驾驶员背景核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维稳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投诉报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通知明确,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严格规范派单管理,不得向未经背景核查的驾驶员派单,并要在派单前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性进行审查;要强化运行风险管控,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路线行驶偏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等风险进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要限制顺风车接单数量,防止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要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要加强乘客信息保护,关闭顺风车平台社交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防止泄露个人隐私;要规范车辆安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在网约车显著位置粘贴专用标志,车窗透光率要符合出租汽车要求,确保车内情况可视,车辆运行期间不得开启儿童锁,便于乘客遇有突发情况紧急逃生;要定期随机抽查线下运营车辆及驾驶员,核查注册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性,防止“修牌改号”“冒名顶替”等问题。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平台公司要建立网约车顺风车违法犯罪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的相关平台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网约车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营运活动的,要加大对平台公司等企业的处罚力度。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阻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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