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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司机十字路口未避让致刮擦 交警提醒:谁该让行有规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龙美萍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 2018-09-12 08:55: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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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9月5日在三湘五金水暖机电市场被‘后行’的车子撞了,但是交警根据现场照片判定我全责,我觉得很不公平……”近日,市民喻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333向记者求助说,她提出复议要求,交警部门却让她自己去调监控,她认为,自己负全责“很冤枉”。

  十字路口,两车发生“亲密接触”

  喻女士介绍,当日她到市场办事,发现南侧没有停车位了,就通过道闸,欲穿过十字路口,到北侧停车。“当时对方的小车是自东向西行驶,我看他的车子距离我还有20米左右,觉得我瞬间就过去了,因此没有避让,结果他的速度很快,车子直接撞到我的车头。”喻女士说。而事故另一方驾驶人彭先生则告诉记者,喻女士的车子是突然出来的,他起初并未看见,“我的车速并不快,在30千米/小时至40千米/小时之间,属于正常行驶。”

  记者了解到,双方车辆均未安装行车记录仪,因此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只能通过双方拍摄的照片来判定事故责任。照片中,喻女士的黑色奥迪小车在事发时已垂直穿越路中央的黄色虚线,彭先生的白色大众小车前保险杠部位撞到了奥迪小车的右前侧。

  前日,记者根据喻女士提供的照片,来到事发地留园路上进行探访。大市场内车多人多,事发路段并无交通监控设施。事发时,彭先生的车辆在主干道留园路上行驶,而喻女士的车辆则是在一条南北走向的内部小路上行驶,照片无法显示事发地点为十字路口。

  交警回复:现场照片可判定事故责任

  “通过事故现场照片及相关法律依据,民警认定喻女士确实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2处警大队负责人秦杰告诉记者,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机动车在进入路口前驾驶人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喻女士驾车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没有按规定及时避让从右侧行驶而来的车辆,造成了轻微刮擦。快处快赔中心根据法律中提及的‘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来认定喻女士负全责是没有错误的。”

  “如果驾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2事故中队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秦杰说,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要靠监控视频来认定责任,通过现场照片和相关法律依据,已完全可以完成部分事故责任的判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龙美萍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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