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15日讯(记者 肖晴岚 通讯员 付业扬)根据省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工作部署,近日,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交通质安局”)印发通知,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项目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再部署再深化,切实筑牢交通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防线。
通知进一步明晰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链条。建设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负总责,施工单位承担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监督复核职责。各项目须按时报送隐患排查责任人信息,人员变动及时更新报备。
此次整治实行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联动排查机制,施工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并同步排查,建设单位每月抽查项目合同段比例不低于50%。同时,严格执行月度台账报送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隐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工作成效突出的项目和单位通报表扬。
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管控,严格依照行业标准区分一般、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其中,重大隐患必须停工整改,落实“一隐患一专项方案”,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通知还明确了“两个一律”刚性要求:项目主动自查上报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一律不处罚,项目自查重大隐患为零但被省交通质安局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的就是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压到实处,真正做到风险管控关口前移,隐患动态清零。”省交通质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建立月度通报机制,优化统一隐患填报模板,强化跟踪问效,持续夯实全省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根基。
来源:华声新闻
编辑:陈珏 实习生 钱泓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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