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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优化物流发展环境 将建立大件货物运输审批会商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李海波 唐星波 袁林阳 编辑:陈珏 2019-03-25 15: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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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全省物流环境,湖南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大件货物运输审批会商机制。

红网时刻3月25日讯(记者 李海波 通讯员 唐星波 袁林阳)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公路管理局获悉,为优化全省物流环境,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大件货物运输审批会商机制。今后,大件货物在湖南公路运输将有路警联合“保驾护航”。

大件货物运输,一般指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如,大型水力发电设备中的主变压器,通常重量在百吨以上。大件货物运输如果遇到交通流量增长、交通管制等路况,会影响物流效率,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日前,省公路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大件货物运输审批会商工作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大件货物运输审批会商机制,明确专门联系人,协调配合做好大件货物运输审批和通行工作。

如,公路管理机构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护送方案等资料,方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馈意见;大件货物运输可能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需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路管理机构牵头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后,需征求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征求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除此之外的其他大件货物运输,由公路管理机构直接作出行政审批。

对于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大件货物运输车辆,承运人应当按照护送方案组织护送;承运人无法采取护送措施的,可以委托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路管理机构协调公路沿线的公路管理机构进行护送。

据介绍,近年来,湖南本着“高效便民、服务至上”的原则,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核重点,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大件运输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大件运输许可950余件。

来源:红网

作者:李海波 唐星波 袁林阳

编辑:陈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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