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是“醉驾入刑”四周年,据悉,设立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对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行为总量大幅下降,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明显下降。
此外,特勤大队作为长沙交警酒驾整治的“拳头力量”,去年4月1日至今年4月1日,共查处酒驾1523起、醉酒刑事拘留12人,二次酒驾行政拘留56人。大队长文勇介绍,“醉驾入刑”实施四年来,长沙交警查处的酒后驾驶同比下降39.3%,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126起,同比下降42.7%,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行为总量大幅下降。同时,去年5月1日至目前,全市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量同比下降了12.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介绍,借助媒体力量及时通报案情和处理结果,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营造了对酒后驾驶的强大震慑力。
交警提醒:涉酒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因驾驶人侥幸大意而忽略了行车安全,同时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血液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80毫克/100毫升,则触犯刑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受到相关刑事处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