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傍晚6点左右,交警王继红在三一大道车站路口执勤时,将一辆套牌的士拦下,随后,该套牌的士司机李某抗拒执法,将王继红顶上引擎盖一路狂飙了3公里,最后在浏阳河附近的一处施工工地被附近居民拦了下来,随后李某被警方控制。
法庭上,面对检方的指控,李某辩称,自己并没想故意伤害交警,但因为开的是套牌的士,为了逃避罚款所以就一直没有停车。法院认为,李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到案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但又考虑到李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行为和手段较为恶劣,带来的社会影响恶劣,应该从重处罚。
最终,开福法院判处李某犯故意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盛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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