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7时许,高速交警宜凤大队民警在宜连高速宜章南收费站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民警一眼发现一辆红色大货车在前挡风玻璃处歪歪斜斜不规则摆放着实习标志,民警当即拦下车辆进行检查。竟然发现,司机史先生领取B2驾驶证不到两个月,还处在实习期。史先生对民警讲,由于路途较短,明知自己实习期未过,仍然抱有了侥幸心理。
民警通过细致检查,还发现史先生将货车的侧面防护栏拆除了,这样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史先生竟辩称,安全护栏不太方便他加油,所以拆下来了。
民警介绍,今年起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由于史先生处于实习期且无老司机陪同,加之未按要求安装防护装置,民警对其处以警告,并处4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驶离高速公路,并立即将护栏安装到位。
据悉,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来源:红网郴州站-郴州新闻网
作者:邓辉
编辑:盛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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