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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启动的这项工程,让公路交通更安全!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 编辑:陈珏 2017-09-14 15: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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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平台村公路安装防护栏。 资料片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开展

  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中国的交通发展创造了奇迹。然而,与公路通车里程的迅速增长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持续增加相比,我国公路交通在安全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面临严峻的挑战,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给许多家庭带来伤痛和不幸。

  交通运输部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自2004年起,交通运输部在全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启动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简称“公路安保工程”),部分县道在“十二五”期间也被纳入了实施范围。

  截至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部门共投入安保资金305.9亿元,用于新增护栏8万公里、各类标识190万块、标线41万公里、减速设施28万处、示警桩780万个、示警墩1.8万公里,共整治视距不良的路段21万处,超过30.6万公里的公路步入安全高效的运行轨道。与2004年相比,2014年我国二级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68.6%和57%,三级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72.5%和66.4%,降幅明显高于其他普通公路。

  特别需要重视的是,我国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数量和伤亡人数所占的比例在逐年上升。2014年,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占公路交通事故总数的42.61%,导致的死亡人数占公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36.35%,也就是说,公路交通事故中每死亡3人就至少有1人死于农村公路交通事故。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党和政府始终将此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2013年,由国务院应急办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公路安全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共同研究起草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并于2014年年底发布。《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严格规范新改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等三大任务,在2020年之前,基本完成全国乡道及以上高风险路段的治理。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进一步深化,通俗地说就是“升级版”。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安保工程实施范围,将大量农村公路纳入实施范围。另一方面,细化工程内容,以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提升公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同时,加强“主动防护”措施,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双管齐下,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2015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3月,发布《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在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公路局等司局统一协调下,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为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全国全面开展。

  科学评估风险推进示范建设

  科学判断治理需求、合理确定实施路段、有序制定实施计划,是开展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前提。

  以往采用的路段排查方法主要依据弯道半径、坡度、视距等单个技术指标进行判断,无法确定实施路段优先级别,对路段主要风险因素的分析偏于简单。现有公路规模庞大,实施时应区分轻重缓急,针对主要风险因素,先行解决安全风险等级高的路段。为此,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引入风险评估技术作为工程实施的技术基础。

  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进一步完善了风险评估技术,增强可操作性并使其符合我国国情。这套方法可量化评估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客观反映公路基础条件、环境条件和交通条件等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并以分级的方式直观展示路段的风险程度。按照评估结果,将公路风险等级分为五级,Ⅰ级为低风险,Ⅴ级为高风险,有了这个评估和分级结果,就可开展公路高风险路段辨识,按照“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分步制定实施计划。

  2015年3月至6月,全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公路技术等级对本地区现有公路进行了风险评估或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形成安全隐患清单,交通运输部利用“全国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全国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库。2015年8月,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各地上报基础数据超过200万条,该数据库也成为“十三五”期全国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计划编制的依据。

  为及时对工程实施中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和指导,2015年1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选定河北、浙江、湖南、广东、贵州、甘肃、山东七省作为示范省份,全面应用风险评估方法,科学确定处置措施,探索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置技术,总结实施经验,形成贯穿排查、设计、施工、评估的全套技术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工作。

  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示范工程建设基本完成,2017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示范省建设验收和总结工作。

  安防工程实施效果初步显现

  与示范省建设同步,全国交通系统全面铺开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工作,国务院部署的各阶段目标如期实现,实施的效果也已逐步显现。

  2015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列为贴近民生十件实事之一。当年全国共投入94亿元,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近8万公里,顺利完成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提出的第一阶段的目标。

  2016年,交通运输部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万公里”列为2016年更贴近民生十三件实事之一。2017年,交通运输部将“实施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万公里” 列为更贴近民生十一件实事之一。

  经过近三年实施,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效果初步显现。

  一是有效降低了公路风险水平,保障行车安全。根据技术组对部分实施路段的观测分析,实施路段中高风险路段(风险水平为Ⅳ级和Ⅴ级的路段)所占比例,由实施前的30%左右,降低为小于5%,绝大多数的高风险路段已经消除,路段交通事故严重程度也大幅度下降,尤其是部分基础条件较差的农村公路。

  二是提升了行业的发展理念。通过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全国的交通系统认识到:完善的公路设施不应当只是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构造,还应当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和人性化出行服务;公路的功能不仅仅是让群众走得了,更重要的是要走得好、走得安全……

  三是树立和维护了交通行业的良好形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得到了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有效提升了交通行业的社会形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技术组对部分路段开展的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后,社会公众对工程实施的满意度打分在85分以上,处于“非常满意”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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