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疾控专家科普:与确诊病例同乘过公共交通工具,怎么办?

来源:红网 作者:陈铭颗 编辑:曾拥璇 2020-02-08 18:53:1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2月8日讯(通讯员 陈铭颗)近期,各地通过媒体、网络紧急发布了诸多类似“寻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接触者的公告”,因部分列车、轮船、飞机上发现确诊病例,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的部分乘客需立即到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进行登记,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我坐了同一趟高铁,但我不在同一车厢,我是不是密切接触者?”类似的问题有很多,随着近期聚集性病例增加,“密切接触者”词眼甚至上了热搜。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为市民科普 “密切接触者”小常识。

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是不是和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就会成为密切接触者啊?

飞机:一般情况下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为一般接触者。

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舱内所有人员。

铁路: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例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例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邻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汽车:乘坐全密封空调客车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的所有人员。

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例同车前后3排座位的乘客和驾乘人员。

轮船: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

疾控君特别提醒:如与病例接触期间,病人有高热、打喷嚏、咳嗽、呕吐等剧烈症状,不论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如果是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具体措施是什么?

如果确定自己是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打电话到所在村委会或者社区。

每日上午、下午各测一次体温,同时记录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

隔离场所做好消毒工作。

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在其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等,如果14天后未出现相关临床表现,则解除观察。


来源:红网

作者:陈铭颗

编辑:曾拥璇

本文为交通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jt.rednet.cn/content/2020/02/10/670586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交通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