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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全面推行三级“路长制”

来源:红网 作者:陈珏 通讯员 姚洁 编辑:李海波 2018-09-07 14: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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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将在全市推行三级“路长制”,助推全市公路“畅、安、舒、美”格局的形成。图为G106株洲段。

  红网时刻9月7日讯(记者 陈珏 通讯员 姚洁)日前,株洲市印发“路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市推行三级“路长制”,为城市主干道、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配上“管家,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路长制”管理机制,打造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株洲市普通公路13489千米,管理上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株洲市重视“路长制”工作,多次专题研究,从实际情况出发,将公路工作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结合,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交通运输、公路、安监、公安、财政、国土、水务、林业、规划、旅游外事等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采用由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总路长”、相关部门及街道乡镇政府领导担任“分路长”的安全包保责任制。

  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和“分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治理。“路长制”使公路真正实现“管养分离”,将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由单一部门管理升级为众领导、各部门、诸乡镇齐抓共管和综合管理,既能够快捷有效地处置公路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又节约了行政资源。

  根据“路长制”实施方案,株洲市将建立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即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路长为一级路长,县乡道路长为二级路长,村道路长为三级路长。其中,总路长对辖区道路管理负总责;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工作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解决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副路长制定具体的工作落实方案,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员机构配置,将辖区的道路管理职责层层分解到乡镇、村以及个人;二级路长则是全面负责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事项;三级路长主要负责辖区道路日常巡查、宣传和组织指导劝导员开展工作、隐患排查、维护交通秩序、上报各类信息。

  此外,株洲市将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市对县的绩效考核,更加有力地推动“路长制”工作开展,助推全市公路“畅、安、舒、美”格局的形成,为“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陈珏 通讯员 姚洁

编辑: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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