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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本级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证明盖章类材料73项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 2018-09-07 09: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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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郴州市政府审议通过市本级交通运输部门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共有73项市本级证明盖章类材料将被取消,其中行政许可类50 项、行政权力18项、行政给付3项、审核转报类2项。具体事项涉及道路客货运方面19项、水运方面13项、出租汽车方面7项、公路项目施工方面12项、公路超限运输方面6项、涉航项目方面7项、外商投资方面8项以及客运政策性补贴方面1项。

  郴州市交通运输部门面对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证明多”“办事难”“办事繁”“跑断腿”等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中再出硬招,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到市本级交通运输部门办事时需提供的证明和盖章类材料,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的“六个一律”原则进行清理,凡符合其中之一的,均纳入取消范围。列入清单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均不再要求政务服务申请人提供。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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