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23时许,齐齐哈尔富裕县第一中学八年级学生张某杰同学就寝后,私自翻越栅栏离开学校。找到韩某(非住校生),短暂交流后张某杰独自离开,来到火车站一食杂店购买了一瓶白酒。后来,在富裕县街头,张某杰行至事发地点,并倒地不起,先后被大马力拖拉机和半挂车碾轧。(6月10日观察者网)
八年级的女生,属于含苞待放的少女,世界观尚未完全成形。这个时候,最需要家长与老师的教育与管理,稍有闪失,就会发生变异与认知偏差。而作为住校的女生,学校的管理必须到位,否则极易出现问题甚至各种意外。
果不其然,齐齐哈尔的一名女生被轧死在街头,原因是酒后醉倒街头,遭到两辆车先后碾压,可谓飞来的横祸。碾压路上躺着的是大活人,这两名司机显然罪不可赦,如果稍有一点安全意识,何至于发生这样的不幸?
有一句老话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这句话适用这名女生以及肇事的司机。这个时间女生本该在学生宿舍休息,可她不仅翻越栅栏离校,而且还喝醉了酒,出现意外并非偶然;而肇事的司机自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前方地面躺着一个人,本应该绕行或者停车查看,只要谨慎驾驶了,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在我看来,追究司机的肇事乃至逃逸责任理所当然,但也别忘了另一个责任主体——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现在一些学校虽然有围墙,但不少都是摆设,就连女生都能翻越,可见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防范的作用。再说了,每个女生宿舍都有专人值守,管理人员为何没有发觉?发生这样的不幸难道校方没有责任?
如果仅仅只是追究肇事司机的法律责任,我看还远远不够,从某种程度上说,疏于管理与交通肇事同样可怕,只有严肃处理了学校的疏于管理责任,才能起到警示与震慑作用,否则难保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意外。
文/李忠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忠卿
编辑:李香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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