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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强力推进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龙艳科 编辑:陈珏 2018-02-12 1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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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通讯员 龙艳科 邵阳报道

  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突破贫困地区交通瓶颈、助力困难群众发展致富的重要民生实事。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邵阳市隆回县严格落实“一路一档”,坚持“双考核双挂钩”,全面强化组织、经费和纪律保障,全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高位、高效推进,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路一档”夯实基础

  隆回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总里程555.969公里,约占邵阳市建设总里程的六分之一,覆盖全县26个乡镇、惠及438行政村(621个自然村)。为明确各乡镇工作任务,编制《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分解表》,把621条线路依次编号,“一村(自然村)一项目”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施工周期,“一路一档”建立工程建设台帐,作为计量验收和兑现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在2018年2月9日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作推进会上,对《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分解表》进行“认领”后,各乡镇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日前,全县26个乡镇都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印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了乡镇站所和村固补干部会议,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

  “双重考核”压实责任

  2月8日,隆回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隆回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确将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纳入县对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脱贫攻坚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绩效考核范围,与公路路基建设资金、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双挂钩”。

  对没有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除核减路基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外,其年度绩效考核脱贫攻坚、重点民生实事两项指标所占分值均实行“一票否决”,以确保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这一民生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位一体”强化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县级组织、乡负主责、村组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乡镇辖区内相关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的组织实施。每个项目由所在村选派两名以上党员、“两代表一委员”担任义务监督员,全面强化质量监督。

  强化经费保障。路面工程由市、县统一招标和组织实施,路基部分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按不高于5万元/公里的标准实行兜底,由国库集中支付到乡镇。并根据工程进度建立激励机制,按2018年4月底、6月底、8月底前100%完成路基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乡镇5000元/公里、4000元/公里、3000元/公里工作经费奖励,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确保乡镇“主动权”。

  强化纪律保障。将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列入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的重要内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严禁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确保干群同心、合力攻坚。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取消交通目标考核评先评优资格、暂停交通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拨付。对在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公肥私的干部职工,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龙艳科

编辑:陈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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