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石门4月17日讯(通讯员 刘宏 江辉云)4月15日,湖南省石门县交警大队民警经过近两昼夜的连续奋战,破获了“4·13”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夏某华无证驾车肇事逃逸后,自作聪明,找女婿顶包。在办案人员的缜密侦查下,顶包把戏被戳穿。最终,夏某华被行政拘留10日,并将承担数额较大的经济赔偿。
4月13日晚7时05分,皂市中队接大队值班室转警称:皂市镇原九根樟村部路段,一小货车撞倒一摩托车后逃逸,一人受伤。指导员江辉云带领干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发现,一台摩托车倒在公路边,一女士受伤,现场遗留有灯罩碎片等散落物。据摩托车驾驶人梁某福反映,其驾车搭乘其妻子洪某梅在道路上直行时,被一从岔路驶出来的银灰色小货车撞倒,其妻子倒地受伤。就在其同货车驾驶人交涉时,货车驾驶人突然加速驾车逃逸。由于事发突然,且天色已晚,梁某福根本无法看清肇事逃逸车辆车号,只模糊记得号牌中间的两个数字。事发路段系乡村小道,无路灯照明,且无监控视频可查,给案件侦破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民警确定肇事车辆逃逸路线后,马上沿线走访调查路旁居民。由于晚上光线昏暗,村民们都没有注意该车车号,只有部分村民证实确实有一货台车从路段经过,并反映该车车上拉有铝合金之类的东西。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初步判断该车应系事发地周边车辆,于是立即走访在皂市镇从事铝合金安装的作坊门店,搜寻破案线索。在调查询问了相关人员及察看了他们的车辆后,嫌疑都被排除了,破案线索中断,案情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4月14日早上,中队长贺文军带领民警擂鼓再战,根据当时摩托车驾驶人提供的模糊车牌数字,结合先期调查摸排情况,对皂市镇境内的小型及低速货车展开重点排查,终于发现皂市镇白沙渡村境内的湘J6V××2号牌轻型普通货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电话联系上该车登记所有人后,该车所有人夏某华承认了13日在该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为女婿覃某驾驶,肇事车辆及嫌疑人随之浮出水面。
14日下午5点多,覃某驾驶肇事货车和夏某华到达皂市中队。接受问讯时,覃某及夏某华都供认当时事发时是覃某驾驶的车,并称事发后见对方没有什么问题就驾车走了。但民警发现两人的供述中有诸多疑点。当晚,民警将涉嫌肇事逃逸的覃某带至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进一步进行询问。15日凌晨时分,在民警的心理攻势下,覃某终于承认驾驶人并非本人,以及岳父夏某华要其顶包的事实。
4月15日早上,皂市中队干警口头传唤夏某华到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起初,夏某华在接受询问过程中还想拒不承认肇事事实,但在看到其女婿的证词和民警的政策攻势下,终于低下了头,如实供认了案发经过:由于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发生后,于是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回到家里后,夏某华要求女婿覃某顶包,企图蒙混过关,躲避法律的进一步处罚。
4月15日,经石门县公安局批准,驾驶人夏某华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0元,并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由于在此事故中伤者洪某梅伤情较重,夏某华还需承担数额较大的医疗费用。目前,事故后续处理工作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宏 江辉云
编辑:盛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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