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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转播交通事故约谈会有借鉴意义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吴关龙 编辑:李海波 2017-04-12 08: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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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发生过致人死亡事故的驾驶人,要严格依法用好约束、制裁措施,符合法定情形的要‘终身禁驾’,绝不能让这些人的车辆再沾上无辜群众的血迹、夺去宝贵的生命、成为狰狞的‘马路杀手’。”这是近日,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在约谈合肥市政府、宿州市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人时所说的话,这场约谈会通过视频转播到全省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进一步上紧了公安交警的“责任发条”。(4月10日《法制日报》)

  众所周知,约谈是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但现实中,大凡上级约谈下级一般都不公开进行,也没有第三方在场,因此,约谈了些什么内容,被约谈者在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应当如何改进等问题只有约谈双方心知肚明,而外界则无从知晓。这种封闭式的约谈方式,虽然从一定程度上照顾到了被约谈者的颜面,但约谈效果往往打了折扣。

  而安徽省公安厅把约谈合肥市政府、宿州市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人的场景,通过视频转播到全省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不仅让被约谈方认识到了自身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在众目睽睽下红了脸、出了汗,从而增强了改进工作方法,扭转被动局面的迫切感;而且也让收看视频的人,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其实,现实中有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某个部门和单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其他部门和单位就一点问题也没有。就拿道路交通管理来说,时下,虽然在有些地方,交通秩序混乱不堪,道路拥堵,交通事故频发,交通违法现象比较严重。但并非这种现象就是这些地方的“专利”,此类问题在其他地方同样或多或少地存在。

  因此,约谈的相关问题,不仅是被约谈的单位迫切需要解决,也必须引起交管同行的高度重视。否则,收看视频者或许就是下一个被约谈者。正如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说的那样,建立约谈制度,目的是传导压力、传导责任,警钟长鸣、改进工作。通过视频转播约谈,旨在让各地都能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其他地方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材,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如此,才能确保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造福人民。

  隐患就是事故,预防胜于救援。通过面对面分析事故发生背后的原因,必将促使各级交管部门各司其职,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有效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以有效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形势的持续好转。鉴于此,安徽用视频转播约谈场景的做法值得肯定和借鉴。

  文/吴关龙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吴关龙

编辑: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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