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邵阳12月7日讯(通讯员 成世德 刘悦 肖栋) 12月7日,湖南高速警察局邵阳支队武冈大队民警对查获的一起超载450%的危爆品车辆进行转货工作,民警依法对该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12月4日下午,武冈大队民警在大水收费站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17时许,民警在一辆号牌为湘B6xxxx的中型厢式危爆品运输货车检查时发现车厢内装满了鞭炮,该车辆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有随车押运员,且驾驶人姚某也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但是民警在检查车辆行驶证及过磅单时发现,该车核载1.98吨,实载11吨,超载竟达450%。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姚某看中已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的市场需求量猛增,同时利益非常可观,就从醴陵超载运输一车烟花爆竹到大水销售,以为自己的车手续齐全交警不会细查的,谁知一下高速就被民警查获,这就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违规违法的事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最后民警当场依法对该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记六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将超载货物按规定转货。由于危险品货物转货车辆需要严格的资质和相关证件,经过多方面努力,终于找到了符合相关资质的转运车辆,超载货物于12月7日在交警部门的监督下,完成了转货工作,消除了违法状态。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成世德 刘悦 肖栋
编辑:实习编辑 舒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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