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拥堵费”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与对交通违章的罚款大致相同的,都是运用经济手段,增加对某种行为的成本,从而杜绝或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区别在于,交警的罚款是制止交通违章行为,而征收“拥堵费”是通过提高车辆出行成本,让车主看在钱的份上,减少出行或改变出行方式。这种“经济手段”在各种治理措施中是常用的,效果也是各不相同的。那么,征收“拥堵费”能否有效治堵?
这就要看“各路”车主对征收“拥堵费”敏感度。常识之下,对收费的敏感程度是与缴费人的富裕程度有关的。针对“拥堵费”再做细分,还涉及公车与私车。如果没有独立的考核指标,“拥堵费”对公车来说,几乎无关痛痒;而私家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个人消费,本来包含着高消费的主观意愿,在愿意承受各项已经不算低的行车成本的消费心态下,“拥堵费”也许是再一咬牙的事。剩下的对“拥堵费”十分敏感的,本来就是不到万不得已舍不得开车的。
按照笔者对身边私家车主的观察发现,真正必须配备私家车的人不是很多。这是不是说“拥堵费”对私家车出行,能产生较大的压缩作用?事实可能恰恰相反。不少私家车主都明白,买车是一项得不偿失的“赶时髦”,是一种生活档次的提高而不是生活的必须。正因为这种本来就“不计成本”的消费方式,对再次提高的费用也不会望而却步。当然,其中也有必不可少的公车和私家车,但这种车辆是无论如何都要上路的。
征收“拥堵费”,是通过提高消费成本,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这虽然符合经济学原理,但也要分具体对象。打个比方,如果10元的盒饭增加2元,销量肯定锐减;几千元的酒席即使增加200元,未必能吓退食客。而无论公车或私家车,相对于公共交通出行,就好比酒席与盒饭。这就不难想象,征收“拥堵费”的结果,很可能是公车和富裕阶层无动于衷,而那些本来就是硬着头皮“赶时髦”的车主,更不会被吓退,只会边“骂娘”边再咬咬牙。
除去了这两头,在私家车的消费群体里,也有精打细算的理性消费者。而这部分车主对“拥堵费”的态度,可能更会在权衡利弊下作选择。他们如果没有足够的“养车”能力,是不会购买私家车的;他们如果能够接受公共交通的现状,也是不会购买私家车的;而他们肯定又是不到必要的程度不会出车的。所以,这部分人既有能力承受“拥堵费”,也不会放弃慎重选择的生活方式。
不可忽视的是,以征收“拥堵费”治堵,目的是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而不是限行。那么,其他出行方式就得依靠公共交通。然而,公共交通的现状也只是比交通“拥堵”少了一个“堵”字。私家车的增量,一部分就是公共交通的拥挤不堪,让人难以承受造成的。有车族怎么愿意“重蹈覆辙”。让人担心的是,征收交通“拥堵费”,能否启发人们对治堵形成广泛共识?鉴于上述种种,“拥堵费”这根经济杠杆可能撬不动交通拥堵的负重。(转载于人民网-强国论坛 作者 知风)
来源:人民网
作者:知风
编辑:实习编辑 舒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