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21时30分许,高速交警洞口大队民警在洞口收费站进行车辆检查,当民警检查到一辆牌照为湘Bxxxxx的厢式货车,问及车辆所装货物时,驾驶员闪烁其辞,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将车厢打开进行检查,驾驶员这才承认车厢内装满了鞭炮。据询问,该车从株洲出发运输鞭炮至洞口,驾驶员虽然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可是该车辆属于民用车辆,并不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且无押运员。当问及驾驶员为何驾驶无运输资质车辆时,驾驶员称车辆办理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花费巨大,为了省钱便铤而走险非法运输。
11月29日15时40分许,湖南高速交警邵阳支队隆回大队在周旺铺收费站定点纠违时,对一台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上塞满了烟花,经查该车运输烟花爆竹112箱,并且车前车后无危爆品标识、无灭火消防器材、无押运员、无公安机关批准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原来驾驶人送货至邵东时经询问烟花爆竹价格比较便宜,又想着烟花市场需求量的增加,利益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想着不会交警查到就铤而走险在邵东违规装载了一车烟花爆竹,在下高速时被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该两起案已被分别移交至洞口、隆回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车上的烟花将被依法没收,驾驶员也将面临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黄蓓芳 彭飞虎 肖栋
编辑:实习编辑 舒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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