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怀化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怀化有4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他们除了终生不再有资格驾驶机动车外,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4位驾驶人是为何被终身禁止驾驶的?当天,记者找到交警支队法制科,民警谢召和告诉记者,驾驶员被终生禁驾只有两条,一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项: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一个就是,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二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怀化这4名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有两名是同时违背两项。
李某学,1968年出生,怀化通道人,2014年1月23日12时40分,驾驶牌号为湘N32005的低速车行至通道菁芜洲镇坪溪村路口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逃逸。
李某刚,1969年出生,怀化通道人,2010年11月7日18时20分,驾驶湘MEC132行至国道209线通道双江镇塘冲村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违法行为。
彭某清,1955年出生,怀化洪江人,2014年8月23日19时18分,驾驶机动车牌号湘J1CC29,在洪江区山新路饮酒驾车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且逃逸。
熊某君,1984年出生,怀化鹤城区人,2014年4月10日07时05分,驾驶牌照N3LV33车在洪江区山新路醉酒驾车发生造成人员死亡。
谢召和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糊涂而被亮‘红牌’,剥夺驾驶资格,甚至丢了饭碗,伤害了原本幸福的家庭。在国庆来到之际,他提醒广大驾驶人作为文明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酒驾、超速、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娟芳
编辑:盛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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