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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快车”来长沙抢客 私家车有偿拼车属非法营运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邹莹 编辑:盛学运 2015-04-22 10:50:0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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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宣称比出租车便宜40%,“一号快车”登陆长沙不到一周就有了不少粉丝。不过尽管业务火爆,它也和专车一样,面临“洗白身份”的问题。长沙交通执法部门称,只要是有偿拼车,都是非法。
  
  零起步费,费用比出租车便宜40%,日前,“一号专车”旗下便利性搭车服务“一号快车”登陆全国包括长沙市在内的61个主要城市,引发市民热捧。
  
  但长沙市交通执法部门却不买账。他们称私家车有偿拼车属于非法营运,今年已查获10台专车。
  
  【体验】
  
  出租车14元,“快车”只要9元
  
  4月20日上午,记者从岳麓区杜鹃路联美品格小区前往岳麓大道的奥克斯广场。
  
  点击“一号专车”APP,输入始终两处地址后,软件页面便出现了5种可供选择的预约车型,分别为“一号快车”9元、智选型33元、舒适型37元、商务型48元、豪华型60元。
  
  再点击“一号快车”约车,3分钟后,一辆福克斯小车来到约定地点,司机熊先生表示,他是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车辆达到奥克斯广场后,熊先生确定结束行程,记者的软件上显示用时7分钟,总里程为3.8公里,用时费(7分钟×0.2元/公里)1.4元,里程费(3.8公里×1.53元/公里)5.81元,加上其它费用,合计为9元。因为记者之前获赠了8元的券,最后实际支付费用为1元。而平时记者乘坐出租车,这段相同的路程费用为14元。
  
  “这款‘一号快车’是最便宜的,公司不收取我们的费用,还进行补贴,所以你们乘坐也很便宜。”熊先生介绍,尽管这个活动开展才几天,已经有很多市民选择这个软件,今天他就接了6单生意。
  
  【平台】
  
  平台不收钱,乘客付费归车主
  
  记者了解到,4月2日,滴滴快的旗下的“一号专车”打车软件上推出以非营利性拼车服务“一号快车”,最先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武汉、天津等7个城市试运营。4月15日,“一号快车”服务登陆全国包括长沙在内的61个主要城市,用户只要安装了“一号专车”的APP,都可以使用。
  
  滴滴快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很多城市的市民,上下班高峰期、雨雪天气很难打到出租车。“一号快车”的目的是将社会闲置车辆有效利用起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降低出行成本。
  
  该负责人称,这种服务是公益性质,乘客所付费用都归车主所有,软件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这种搭“顺风车”的方式,减少私家车空载率,推动节能减排。
  
  目前,滴滴快的公司对“一号快车”司机和车辆的准入条件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司机愿意将车辆共享出来给市民合乘;三年以上的驾龄(驾照),无任何犯罪或不良记录;上岗之前还要针对软件使用、驾驶技术和路况熟悉程度、服务礼仪等进行培训和考试,通过后才能上岗;所有的车辆要求5年以下,裸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上。
  
  【观点】
  
  市民:便宜是必须的
  
  安全吗?合法吗?
  
  尽管推出的时间很短,“一号快车”还是被不少市民选择。在长沙市开福区松桂园上班的周长兴,便是专车的忠实用户。他告诉记者,自己经常乘坐专车下班,从松桂园到家只要21块钱,每次领券用券之后,比出租车更便宜。最近“一号快车”推出,出行的花费更少了。
  
  罗秀清女士虽然也偶尔坐专车,但她对这种模式持怀疑态度:“确实方便,有补贴时还便宜,但是总担心不安全,而且也不知道合不合法。”她告诉记者,在广州出差时自己就碰到过乘坐的专车被抓了,而这次“一号快车”参与的还都是私家车,她很担心合法性。
  
  的哥:抱有不满
  
  专车扰乱市场
  
  记者在街头采访了鹏程、秀峰、洪利、蓝灯等多家出租车公司的司机们发现,多半的司机对“专车”抱有不满。
  
  “虽然叫拼车,但干的就是出租车的活,而且没任何资质,不应该上路。”鹏程出租车公司的哥陈师傅坦言,调价之后按照之前每天里程数,约算每天的收入应该增长,但现在的增长并不多。
  
  “生意少了些,一是调价后坐车的人少了,二就是因为专车。”彭师傅表示,之前的“一号专车”就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现在再推出“一号快车”,出租车市场的冲击会更大。
  
  【部门】
  
  长沙交通执法部门:
  
  有偿拼车属违法
  
  有偿拼车究竟是否合法?
  
  2013年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拼车的行为被认可,合乘的行为限于“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
  
  目前,长沙暂时没有法律法规对拼车行为进行“界定”。“到现在为止,已经查获了10台‘专车’,全是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拼车,只要是有偿的,就涉嫌非法营运。
  
  根据现行的《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规定,只看车辆是否有营运资质,没有对收益进行明确规定,哪怕车主收的钱再少,没有资质就涉嫌非法营运,执法部门将会依法查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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