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记者 朱隽 实习生 崔夏萍)昨日,一名醉驾男子的血液检查结果出来:血液中酒精含量216.2mg/100ml。此前,他驾车将路边停靠的一辆死车擦挂,更离奇的是,这是他第三次醉驾被警察发现。
事情发生在3月11日晚上,江北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在红石路大石坝立交附近设卡。当晚11点15分,正在路检路查的民警接到报案:山水丽都有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
副大队长罗永久立即与同事周嘉迅速赶赴现场。
肇事的是一辆比亚迪F6黑色轿车,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姓陈,48岁。由于呼气测试出酒精含量192mg/100ml,陈某被送到医院抽血进行检验。民警一查陈某的资料,大吃一惊:去年2月,陈某因饮酒后驾车被警方暂扣驾驶证;去年5月28日,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陈某又在盘溪二支路醉酒驾车发生伤人事故,12月份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3万元,并处拘役4个月。目前陈某正处于监外执行期间。
昨日,医院血检结果出来了,血液中酒精含量216.2mg/100ml。昨日,民警给陈某打电话,告诉他血检结果,以及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处理结果。“我是过来人,反正酒驾也跑不脱,再走一遍办案程序和诉讼程序,我清楚。”陈某回答得很轻松。
重庆晚报记者咨询得知,像陈某这样三次酒后驾驶,法院可能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理。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朱隽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