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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6日讯(记者 陈永刚)长沙市今天在空气质量重度污染中迎来了今年最冷的一天。让人感觉到一丝暖意的是,千呼万唤的黄标车限行通告(征求意见稿)今天终于出台了,这或许能对减轻雾霾起到一定作用。
今天,长沙市出台《关于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或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或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统称为“黄标车”。限行时间从2015年3月1日开始。限行区域为五一大道,具体为五一大道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以西。限行开始后,上述两类机动车如果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查处。
该通告还规定,在准许汽车通行的区域内,如另有限制机动车通行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对所有本市及外省市黄标车或无标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从即日起至1月10日,市民如对以上措施有意见反馈,可联系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联系电话:84789218,联系人:刘劲,邮箱:css_jd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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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告示
一、限行依据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2〕22号)、《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长沙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
二、限行对象
1、未持有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
2、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统称为“黄标车”)。
3、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三、限行时间
自2015年3月1日起限行,全天24小时。
四、限行区域
五一大道。
具体限行范围:五一大道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以西。
在准许汽车通行的区域内,如另有限制机动车通行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
五、外籍车管理
对所有本市及外省市黄标车或无标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六、执法处罚
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查处。
七、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84789218
联系人:刘劲
邮编:410011
邮箱:css_jdc@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桐荫里150号六楼
截至时间:2015年1月10日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2014年1月5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永刚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