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后,认定其非法营运,当场扣车。但田先生不服气,称是乘客强行上车,并将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该局对他作出的行政处罚。
8月20日,此案在芙蓉区法院开庭。法院认定市交通执法局对田先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当庭驳回田先生的诉讼请求。
争论焦点一 女子怎么上的车?
车主称女子自己上车,执法人员称双方先协议
“5月14日上午,我驾车上班途中,停在韶山南路威泰加油站入口处,准备加油。”田先生说,自己想起有未接电话,便在车里翻看手机。一位女子误以为是出租车,问他去浏城桥不,“我从头到尾都没搭理她”,但女子自己拉开车门上车。
田先生称,自己还没来得及让她下车,接着就上来一个人,说他涉嫌非法营运,要求配合调查。“市交通执法局涉嫌钓鱼执法,处罚证据不足,事实不成立。”庭审中,田先生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市交通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交通执法局则辩称,当天上午,韶山南路天桥路段有一名女子在等候的士,田先生驾驶一辆本田锋范牌轿车,将车停靠在该名女子身前,双方达成协议后,该女子打开车门上车。执法人员并没有陷阱执法,执法人员站在女乘客身后,紧跟着上车,这是他们正常执法工作程序。
争论焦点二 有没有谈价钱?
原告律师认为执法人员问话有诱导性
市交通执法局称,通过询问该女子,查明该上车女子搭乘田先生所驾车辆去芙蓉区浏城桥。田某不能向执法人员提供《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执法人员便采取扣押车辆的强制措施,对田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代理律师称,田先生住在上海城,工作的地方在侯家塘,“从事小学生托管工作”。“他有正当职业,上班往返必须经过威泰加油站,事发当天正赶着去上班,怎么可能有时间做非法营运?”他还表示,执法人员问女子,“他有没有说不收你的钱”,这句问话具有诱导性。“没有说不收钱,就是要收钱。这是执法人员的臆想。”
争论焦点三 视频能证明什么?
司机称摇车窗对流空气,执法人员认为在谈价钱
市交通执法局提交了几段执法现场的视频证据。法庭当庭播放,画面显示,一名身穿连衣裙的女子在田先生的车旁,经过10多秒钟的询问后,便打开车门上车。随后,一名执法人员紧跟着上车,而后女子下车,接受执法人员调查。被告代理人称:“当时车窗摇下来5厘米左右,这足以允许乘客与司机沟通。15秒钟的时间,也足以达成一个讨价还价的协议。”
针对视频内容,原告提出均为“小碎片”,怀疑将对原告有利的情节删除了。被告表示,现场执法有若干执法人员,视频是由多个执法人员从不同角度拍摄,并没经过技术处理。
不过,原告辩称,车窗打开是为了对流空气,而不是为了便于与乘客交谈。
[认定]车主证据不足败诉,将提出上诉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院经审理认定:田诉称说,乘客强行上车,其未与乘客进行交谈,也未接受乘客发出的邀约,也没有承诺将乘客送至目的地,但田对此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提交现场执法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田有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营利行为,田的诉称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当庭宣判,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对田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法予以维持。田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车主田先生表示,自己对判决结果不服,将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至8月20日止,芙蓉区法院受理不服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作出的城市公共客运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案件64件,审结54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8件。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志杰
编辑: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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