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普嘉
“株洲女交警穿高跟鞋上岗,是要站得高看得远吗?”前日,网友“攸县贺金云”在微博发帖称,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高跟鞋。在获知此事后,天元交警大队已对当事女民警进行教育,督促她进行改正。(3月16日《株洲晚报》)
平时我们关注公务员着装,一般是看与公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务员穿的衣服裤子帽子。也有细心人紧盯他们的名牌手表和包,一旦发现是价值不菲的奢侈品,就曝光到网上引发口诛笔伐。这次,矛头集中到鞋子上,不是因为鞋子高档,而是女交警执勤时穿了双高跟鞋。而按照现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民警着装时,有相应的规定。其中,第七条第四款规定,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女交警穿高跟鞋显然不符合规定。
对公务员的着装有着如此具体的规定,甚至精确到鞋跟有几厘米。而苛刻的不只是规定,还有网民们锐利的目光。网友曝光后,交警大队回应称,当时女交警下雨时淋湿了鞋子,临时换成高跟鞋。交警大队已对当事民警进行教育,督促她改正,并建议下雨时最好穿防水胶鞋执勤。
规范公务员着装的是有必要的,十字路口的一身制服就能让公众一眼分辨出谁是交警,统一着装也增加了行政责任感和公信力,司机看指挥更清楚,遇到难处也方便求助。这位女交警衣帽都是整齐的,已经达到规范公务人员着装的识别功能。司机在车上很难看到交警到底穿了双什么鞋子。另外,交警的工作以站着为主,穿高跟鞋站多了会比较累,容易脚疼。若不是下雨临时换了高跟鞋,相信她不会穿双不舒服的鞋子久站着自找罪受。
想必,这位女交警再也不会穿高跟鞋执勤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肯定也不是经常性的,要不是下雨淋湿了肯定也不会换成高跟鞋,网友能不能给她着装上的小瑕疵多些理解与包容呢?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普嘉
编辑: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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