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8月5日,南宁市交警在星湖路执法时,发现秦某的机动车在路边违章停放,于是上前贴了罚单。车主秦某随后出现,先是拒绝向交警出示相关证件并辱骂交警,还自称是林业厅工作人员,放言要让交警下岗。
此事经当地电视台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8月7日声明称,秦某并非该厅工作人员,该男子的行为混淆视听,捏造事实,且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侵害了该厅的名誉权。但声明过后社会各界继续提出诸多质疑,自治区林业厅遂将秦某诉至法院。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在2日举行的庭审中,自治区林业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等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名誉受损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被告人秦某当天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周来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