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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看病停车免费”新规遇冷 众医院照收不误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昂 杨昱 刘津铭 编辑:谢娟 2013-10-09 08: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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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8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医院仍然继续向患者收停车费,并称对“新规”不知情。实习记者 李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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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新规
  
  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对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的人员的车辆,在办理业务的合理时间段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权威解读
  
  9月27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唐世月明确指出公立医院属于“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而市民前往公立医院就医,则符合“办理业务”的范畴,应当免收停车费。
  
  最新批复
  
  在过去,湘雅三医院是不收停车费的。在“停车新规”出台后,省物价局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泊车收费作出批复:到该院办理公务的车辆凭接待单免费,住院病人凭住院凭据办卡,持卡停车的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一半执行,其它车辆按时段收费。
  
  本报讯(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陈昂 杨昱 实习生 刘津铭)大老远开车到公立医院看病,除了交医药费外,是否还得额外为停车费买单?
  
  按照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市民在前往医院就医时,可在合理时间段内免交停车费。国庆节后,记者走访长沙多家公立医院,发现部分仍在继续收费,许多医院甚至对此新规一无所知。
  
  交警部门虽明确表示市民可凭手中的就诊资料拒付停车费,甚至还可向物价部门投诉,但物价部门则表示,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实施细则,此前也未处理过此类投诉,处罚措施还待研究。
  
    探访
  
  不少医院仍按自定规矩收费
  
  “有停车新规?没听说过!”
  
  ●地点: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8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位于长沙湘春路上的省妇幼,医院除了门诊楼前坪十几个救护车辆专用车位外,剩下的就是正在建设的新综合大楼旁的50个免费地上停车位。
  
  “新楼的地下车库暂时还没对外开放,目前院方已对旁边的50个地面停车位实行全天免费开放。而停车新规管理办法,院方也还在研究。”该院基建办副主任倪兴熠表示,目前医院还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向前来就医的市民收取停车费。
  
  ●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8日上午11:27—11:57,记者在湘雅医院停车场入口观察发现,共有96台车辆进入了停车场,这些车辆都领取了停车卡。医院停车场工作人员说,院内算上地下停车库和露天停车位,约有1600个车位,“基本上全天都是满座,除了早晚时间段,都是出一辆进一辆。”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湘雅医院还没有施行就医停车免费的新规。在车辆入口的岗亭处,记者看到,一块立着的牌子上贴着2011年该院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在该院半小时内停车免费;小车在半小时至4小时内为5元/台次,4小时至12小时内为10元/台次,而12小时到24小时的要加收10元/台;大车按2个车位收费。
  
  ●地点:长沙市一医院
  
  “医院地下地面总共有399个车位。”长沙市一医院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留给市民使用的不足80个,这是因为医院员工所拥有车辆数目较多,而地下停车场仅对内部员工开放,这就造成了医院公用停车位紧张的现象。工作人员介绍,每天早上7点,医院的公共停车位就被停满了,“之后就只能出一个进一个。”
  
  据工作人员介绍,医院没有开始实施“合理时间段内停车免费”的新停车管理办法。“新规实施起来有难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的停车场早已被物业公司承包,“物业公司不可能不收钱。”随后,记者在保安岗亭看到,该停车场小车和大车收费不同,15分钟前都免费,15分钟后小车每车5元,两吨/7座以上大车10元,过夜分别为20元和30元。
  
  ●地点:湖南省中医院
  
  8日下午3时许,省中医院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目前地面上仅有40个车位,“24小时都是满的,来停车得看运气!新停车场修好得到明后年了。”该工作人员同样表示“没听说过停车新规”,但该工作人员解释,该院已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只要是前往就医的市民,短暂停留都不会收钱。”
  
  困惑
  
  什么才是“合理时间段”存争议
  
  省交警总队:就是看病所需花费的时间,包括排队、就诊等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唐世月说,早在《办法》立法调研时,就发现有的医院门诊时间长,有的医院时间短,“从挂号到看病,原则上15分钟肯定是不行的,现在有的医院规定15分钟停车免费,这显然不合理。所以在时间上面,究竟怎么样算合理,还需要根据不同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划定。”但唐世月同时表示,医院不收费也不行,周边居民把车都停进来,也扰乱了单位的办公秩序,至于怎样才算“合理时间段”,还需要在实践中因地制宜确定。
  
  【回应】10月8日,省交警总队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陈昊表示,《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是在2013年10月1日起对外公示的,具有法律效力。《办法》中指出:市民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办事时,只要在合理时间段内,可以不用支付停车费。“这合理时间段指的就是看病所需花费的时间,包括排队、就诊等。”陈昊认为,市民前往公立医院就医,医院必须提供免费停车场。“如果医院不执行,市民可以凭借手中的就医资料拒绝支付停车费,还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拿回之前所支付的停车费。”
  
  无处罚细则或成一纸空文
  
  省物价局:具体应该如何处罚,还要待细则出台之后才能决定
  
  众多医院对“停车新规”置若罔闻,相关部门有何措施,是否有相关处罚规定,若没有配套的监督执行制度,“新规”会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回应】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长沙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尚未接到通知。”该工作人员说,由于新《办法》刚出台,附带的具体实施细则暂未出台,“目前也没有接到过此类投诉,具体应该如何处罚,还要待细则出台之后才能决定。”
  
  律师声音
  
  未明确处罚方式
  
  遇冷不足为奇
  
  “一则新法,连相应的惩罚措施也没有明确,如此温和的法律,执行时遇冷不足为奇!”三湘华声金牌律师团律师、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表示,新《办法》虽开始生效,但并未落到实处,实际是在削弱政府的公信力。《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生效和实施,不会因公众个人的不知情而无法律约束,如何将该办法的实施落到实处,更多的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监管措施的执行情况。
  
  杨律师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两点。第一是《办法》并没有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办法》在施行过程中遇冷不足为奇;第二,《办法》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暂未出台,这也是让医院有机可乘、违法但没法处罚的重要原因之一。“希望随后出台的实施细则能将《办法》的不足之处补充完善。”
  
  网友建议
  
  @极地木工:医院停车位不能作为盈利的手段,因此对于病人及家属应该是免费的,这也符合降低就医费用的原则。为适当防止恶意占用医院停车位的行为,可以对过晚上10点的车实行累计时段收取费用,设定收费上限。其他未过晚上10点出入的免费。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昂 杨昱 刘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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