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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将“小三通”管理权限下放至福建省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盛学运 2013-09-30 1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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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修订出台《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运输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今后申请经营“小三通”的大陆地区航运公司,直接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提交申请书;台湾地区航运公司委托其在大陆的船舶代理公司,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供需情况,决定许可与否。此前,申请经营“小三通”的审批由交通运输部负责。
  
  该规定要求,将精简环节、缩减时限、优化管理,力争把20天的行政许可缩减到12天,审批时限只有原来的60%。同时,已在从事“小三通”的航运公司和船舶,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从年审换证起,由省交通运输厅使用行政公章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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