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从浙江泰顺县来余姚创业的90后,经过两年多的奋斗,在余姚某商场做起了个体户生意。今年3月30日午夜时分,徐某及其亲友在某夜总会喝酒、唱歌后,结伴去吃夜宵。徐某自拿到驾照后只开过一次车,一直想过车瘾。
此次,徐某仗着自己酒量不错,在喝了一小瓶啤酒后,脑子一热坐上了驾驶位。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开到闹市地段的一家夜宵店门口停车时,错把油门当刹车,车子如脱缰的野马般冲入了夜宵店。眨眼间,车子已撞翻了好几桌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
案发后,徐某积极履行了4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后,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黄丽娟 刘湛 陈力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