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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打造平安交通

来源:红网 作者:章尧 李海波 杨红伟 张晖 编辑:谢娟 2017-04-01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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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部署会在长沙召开。

  红网长沙4月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章尧 李海波 通讯员 杨红伟 张晖)4月1日,记者从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部署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系列要求,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范围推行隐患查处“一单四制”,即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本次“清零”的范围主要包括: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通报的和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两客一危”驾驶员的违法违规信息;2017年春运期间,省春运办、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三个通报中涉及道路运输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6.26”事故以来各市州、县市区发现的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省、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和运管机构以及各道路运输企业在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中新发现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等安全隐患。

  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从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隐患排查、层层交办、严格标准立行立改、整章建制总结推介等四个阶段实施。其中隐患交办整改是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省交通厅将要求各市州和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分级组织县、市、乡镇、企业和站场层层召开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见面交办会,交办隐患清单,通报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本次行动落到实处,省交通运输厅要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实行督办制、台账制、销号制、奖惩制。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销号的具体时间、责任人和有效措施,逐条整改到位。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依据法律法规,工作方案都明确了具体的整改销号标准。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没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和运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并抄送市(州)委、市(州)政府;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市州,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要求,停止该市州(或县市)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停拨其交通项目建设资金;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根据部署,3至5月,省交通运输厅在长沙、常德和张家界3市开展整章建制和安全规范化建设试点,其他各市州也将选择一个县市开展试点。专项行动期间,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安排联络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负责参加市州的安全“隐患清零”行动见面交办会,现场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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