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喇叭是汽车最直接的语言,其实在夜间行车时,比喇叭更重要的是“灯光”。这里的“灯光”不仅仅是指车辆本身发出的“灯光”,它还包括了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夜间行车时能见的一切“灯光”及“光亮”。今天,我们将教您使用并利用好这些“灯光”,以助您在高速公路夜间行车时更为安全。
如何使用车辆自身灯光?
夜间行车前车辆应当先开启示廓灯、近光灯,然后再驶入高速公路;行驶中若前方有车辆时不得长时间使用远光灯。夜间行车,还需提前检查应急灯、三角警告牌及其他必备和常用的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通过急弯、坡路时,应当交替使用近、远光灯示意。夜间行车应当尽量避免超车,必须超车时,需连续变换近、远光灯三次向前车示意,在判断前车允许超越时方可超越。
如何利用路面“灯光”?
当灯光由路中移向一侧时,表明前面出现弯道。
当灯光由道路一侧又移向另外一侧时,表明车辆已进入连续弯道。
灯光照射地面颜色可以反映路面状况,一般来说白色是积水,黑色是坑洼,正常路面多为灰色,通常走灰不走白,遇黑慢下来。
夜间行车还要注意道路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务必保持安全车速行驶。
注意载货汽车、挂车等车身“反光”
车身反光标识是载货汽车、挂车等车辆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也是车辆灯光的辅助设施。利用反光标识勾勒车身轮廓,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车辆的视认性。因此,驾驶人朋友夜间行驶发现前方出现“车身反光标识”时,就需要及时增大车辆之间的安全间距,防止追尾事故。
高速交警提醒:为了您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请载货汽车、挂车等车辆驾驶人朋友务必粘贴好车身反光标识,同时确保其符合相关国标要求,并不被遮挡。让车尾亮起来,让安全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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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把这份
高速公路“灯光”使用指南
转给身边的驾驶人吧!
来源:湖南高速警察
作者:湖南高速警察
编辑:曾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