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去年7月,杨先生驾驶小车上路,因交通违法,车辆被长沙县交警部门依法暂扣。杨先生处理了交通违法,上月到交警部门开具了放车单。没想到去施救站取车时,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收取4000多元的停车费。“我咨询了物价部门,说交通违法扣车,是不收停车费的,为什么要收我这么多钱呢?”对此,杨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近日,记者与杨先生一起来到长沙县车辆施救站进行调查。
车主:“天价停车费”难接受
去年7月24日,杨先生驾驶一台湘A牌照的别克君威小车在路上行驶。因未购买交强险,被长沙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暂扣。“是我花6000多元买的二手车,还没来得及过户就被查了。”杨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后,他在一处工地上失足坠井受伤,在医院里住了几个月。不久前,杨先生接到原车主的电话,希望他尽快办完过户手续。他便购买了保险,处理了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也开出了放车单。没想到,杨先生到长沙县车辆施救站取车时,被要求缴纳4000多元的停车费。
“我买了交强险和三责险,一共2800元,如果加上这笔4000多元的‘天价停车费’,那比车子本身还要贵了。”杨先生一时无法接受。他告诉记者,由于停车时间过长,车子的电瓶已无法使用,车辆轮胎也已损坏,不修理的话车子无法上路。他认为,既然是交警部门扣的车,停车费应该由执法的交警部门承担,他本人不应承担这笔高额的停车费用。
记者发现,施救站的收费公示牌上写明,关于交通违法车辆,扣留车辆产生的拖车费由行政机关即交警部门承担;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由行政机关承担自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时起至开具放车单之时产生的停车费。而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普通道路违法小车在该施救站的保管费用为每日20元。由于杨先生的车辆在施救站停放了200多天,因此产生了4000多元“天价停车费”。
提醒:交通违法需要及时处理
施救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年有大批违法车辆在此保管,需要一定的“管理成本”。杨先生认为,政府财政部门每年都会向施救站拨款,用于拖车及违法和事故车辆的保管费用,再向车主收费不合理。“我们不是公共停车场,这里21天内是不收停车费用的。一旦车辆停在这里超过21天,则将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难道停一两年我们也不收费吗?”施救站工作人员告诉杨先生,此前他应该让家人帮忙早点来取走车辆,这样也不会出现高额停车费。
“当初交警部门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就已经告知此项交通违法需要在15日内进行处理。”施救站内一名自称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我们欠了银行的钱,肯定会收到信息。而我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收到交警部门或施救站的通知提醒我来取车。如果知道停车超过21天就要收费,我肯定会让家人或朋友来处理。”杨先生告诉记者。
此前,施救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愿意将停车费打七折。昨日,杨先生到长沙县交警大队就此事进行协商,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他将会与施救站协调,争取将停车费打五折。杨先生均表示无法接受,他认为,此事错不在自身。
长沙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产生交通违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自助或人工渠道处理交通违法,勿犯“拖延症”。车辆被依法扣留后,如果市民对施救站收费有异议或发现乱收费行为,可向物价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曾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