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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司机注意了!今年前2月这两类交通违法最常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曾拥璇 2019-03-13 09: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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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仅是一种交通陋习,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今日,长沙交警通报了今年1、2月份全市电子警察抓拍违法排名,排名前三的分别是违反禁令标志、实线变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提醒,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损害了所有正常排队车辆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路口的行车秩序,也很容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驾驶员进入路口前应提前选择车道,不可任性改道,否则一旦违法,扣分还扣钱。

2月份实线变道抓拍9万多起

3月3日8时02分,玉兰路与麓天路交叉路口,一辆湘A7UD36的小型轿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忠实”记录。

在路口违规掉头、禁止左转处左转、违法停车、实线变道……今年以来,长沙各个路口类似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车辆不少。芙蓉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指导员周轩介绍,今年1、2月长沙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中,数量最多的便是违反禁令标志,月均抓拍量10万多起;实线变道排名第二,仅2月份就抓拍了9万多起。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电子抓拍与现场纠违齐上阵。“电子抓拍包括人工电子抓拍和动态违法抓拍,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对违法车辆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抓拍。人工抓拍主要对准如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 周轩说,以芙蓉交警辖区为例,该大队近期对全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了清查和更新,更换或复位了如人民路因地铁施工等原因受损的标志标线,并进一步完善了电子抓拍系统。根据该大队数据,抓拍前两名的路段分别是五一大道晓园路口至车站路口、五一大道蔡锷路口到黄兴路口,即火车站周边路段和五一商圈周边。

想要借道通行?不妨“将错就错”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周轩表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率之所以高,与很多驾驶人未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不熟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不注意观察路面标线、标志牌有关。也有一些急躁的驾驶员到了路口,一看前面导向车道里有许多车辆在排队等候,便从相邻的其他导向车道占道行驶。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了所有正常排队车辆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路口的行车秩序,而且很容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导致通行效率降低。

想要借道通行也必须合法。民警介绍,前进方向是红灯,无论在哪个车道通行,都会构成闯红灯的交通违法;如前进方向是绿灯,但行驶车道的导向与行驶方向不符的,将被记录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进入实线区域发现选错了车道而变道,是实线变道。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面临驾驶证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实线变道则是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

“如果驾驶人不慎走错了车道,建议将错就错,按信号灯和车道导向通行到下一个路口再作调整,避免发生违法记录,也可以减少对其他车、人的干扰。”周轩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或实线变道,是很常见的两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驾驶人能遵守道路安全法,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曾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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