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结合长沙县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从2019年1月1日起,长沙县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将限制货运车辆通行,保障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此外,限货区域内增设32处电子警察抓拍点位,目前正在调试阶段,拟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抓拍。
从元旦起,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等车辆,在限货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两个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已办理通行证货运车辆)在限货区域内通行。
限货区域内32处电子警察抓拍点位正式抓拍前,闯禁车辆将收到短信提示,被予以教育、警告,2019年2月1日后将按记3分、罚款100元严格执行。电子警察抓拍未投入使用之前,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采取上路查处等措施,严格依法处罚。
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对于运输城市生产、生活急需用品的车辆,可以到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秩序股办理通行证,办理完成后可持证在核定时间、线路行驶。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通行证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所属街道签署意见后再呈报长沙县交警大队秩序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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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货区域内增设32处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开元路与东四路东往西 开元路与东四路南往北 开元路与东五路南往北 开元路与东七路南往北 特立路与东七路东往西
特立路与东七路北往南 特立路与东六路北往南 特立路与东五路北往南 特立路与东四路北往南 特立路与东三路北往南
特立路与东二路北往南 特立路与东一路北往南 天华路与明月路北往南 板仓路与明月路北往南 特立路与东升路北往南
开元路与板仓路西往东 三一路与板仓路西往东 望仙路与东七路东往西 板仓路与特立路西往东 向阳路与东升路南往北
向阳路与桂花路南往北 向阳路与寿昌路南往北 漓湘路与板仓路南往北 向阳路与天华路东往西 向阳路与天华路南往北
北斗路与东一路南往北 北斗路与东二路南往北 凉塘路与东四路东往西 特立路与星沙大道北往南 南山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
北斗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 北斗路与星沙大道南往北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宋彬彬
编辑:曾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