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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展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 2018-11-26 0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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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五一大道曙光路口,一名驾驶员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被芙蓉交警大队铁骑一中队民警查处。长沙晚报记者 刘琦 摄

  “你刚刚向道路上丢了一个烟头,涉嫌车窗抛物交通违法。根据法律法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昨日16时许,芙蓉交警大队铁骑一中队在五一大道曙光路口开展车窗抛物违法专项整治。民警拦停湘AK2××7小车,依法对驾驶员开具处罚决定书。在1小时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有3名驾驶人因车窗抛物违法被交警部门处罚。

  11月9日至12月31日,长沙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车窗抛物是交警部门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有500多起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交警部门提醒,细节关乎生命,车窗抛物是一种城市文明陋习,不仅产生大量车窗垃圾、损害城市文明形象,而且可能直接或间接妨碍其他车辆行驶、加大环卫工人的安全风险,甚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可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驾驶员向道路抛撒物品的,处以100元罚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教科民警杨哲介绍,在“不文明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中,长沙交警将采取视频抓拍、现场查处、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严查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同时,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共同抵制车窗抛物行为,发现此类行为可向辖区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提交相关视频证据,或通过@长沙交警官方微博举报,对于查证违法属实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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