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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交通违章“莫忘初衷”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英锋 编辑:谢娟 2015-04-03 08: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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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停196次,将面临罚款2.94万元。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城管局最近可能开出3年来人行道违停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车主李先生在杭州市新华路附近市场做服装生意。下城区长庆城管中队查询后发现,这辆车的196次违停,几乎都发生在凤起路102号-108号之间路段。(4月2日杭州《都市快报》)
  
  又见针对一辆车数百次同类违章行为的大额累积罚单,让人的心里堵得慌。李先生的二手车才值3万元左右,而罚单总额就将近3万元,二者几乎相当,面对这样的罚单,李先生压力山大,异常无奈,想必城管部门也会觉得尴尬棘手。
  
  而以法律来衡量,如此罚单也违背了处罚的本意,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处罚的功能。处罚的初衷是警示、教育、震慑、预防、规范,是让人们守规矩,是遏制减少违法行为,是避免或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妨碍、危害或其它不良影响,是维护社会秩序。也就是说,如果能用警示教育、责令改正等方式达到目的,就不宜使用处罚手段,如果能用较轻的处罚尺度达到目的,就不该使用较重的处罚尺度,如果能及时处罚,及时纠错,就不能延宕处罚,养错变多,养错成大。
  
  实际上,李先生最早的一条违停记录出现在去年3月份,至今,李先生几乎在同一地点以同一方式违停一年,也被城管部门勤勤恳恳地记录了一年,城管部门早就发现了李先生的违章行为,只是在一旁默默地记录,默默地累数,任由李先生的违停记录越来越多。而如果城管部门在去年发现李先生的违停行为后,能够及时告知,及时处罚,及时教育,李先生就会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不至于重复犯错,攒下这么多罚单,李先生的违停对道路通行的妨碍也能够被控制到较轻的程度。
  
  处罚交通违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滚雪球”“攒大数”,而应该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启动程序。违停、超速、不按标志线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之所以容易重复多发,与一些驾驶人不清楚某些路段、区域的处罚标准和尺度、不确定驾驶行为是否违章、不认为驾驶行为违章、不注意驾驶或者存有侥幸心理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执法部门能够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教育或处罚,那么,一些违章行为就可避免,监管也能事半功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英锋

编辑: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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