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机场交通事故或因肇事司机“高度紧张”导致
新华社深圳3月16日专电(记者 毛思倩)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6日公布了深圳机场“3·01”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认定事故是司机杨某晰系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且杨某晰系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并非救人坠桥。
肇事奔驰车仅投交强险
据“3·01”事故调查组副组长罗宏伟通报,司机杨某晰是陕西省三原县人,事发前租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经营网店。肇事车辆红色奔驰C200小型轿车,车辆所有人为杨某晰本人,2014年12月11日通过二手车市场以人民币21万元的价格过户到杨某晰名下。该车仅投了保额12.2万元的交强险,未投保其他商业险。经检验鉴定,在事故发生前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据调查,事故发生当天,杨某晰与吴某某驾车前往机场,计划共同乘坐航班前往重庆,本应将车辆驶入机场社会停车场内停放,杨某晰错将车辆驶上离港平台高架桥,又因操作不当,以97.8km/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h)刮碰路右侧水泥护栏,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在该路段道路右侧水泥护栏边的人群,撞击到第一人的时候速度为74km/h,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肇事司机并非救人坠桥
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司机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导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击导致坠桥,也排除其在事故发生后因救人导致坠桥。
安抚救济金额超过1000万
关于事故死伤者赔偿方面的问题,由于车主即肇事司机已死亡,且交强险金额不够赔付死伤者费用,对此,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救治和安置费用暂由深圳宝安区政府垫付,初步统计,此次事故的安抚救济金额估计超过1000万元,相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研究,保障死伤者及家属得到赔偿。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徐炜还表示,由于事发地属于道路,属于机场交警部门管理,对于有关部门是否存在管理责任,调查小组会进行相关调查,并将结果对社会公开。
来源:新华网
作者:毛思倩
编辑: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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