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本网讯(记者 卢幼莲)2月10日,记者自衡阳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调动出租车司乘人员积极性,缓解市民乘车难,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春节期间,即2月18日到21日,也就是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三共四天时间内,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在打表计程的基础上,加收5元。2月22日起,即正月初四起,恢复原价。 物价部门要求,春节期间,所有出租车应打表计程、按表收费。市民如发现出租车乱涨价、乱收费,可随时拨打24小时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来源:红网衡阳站-衡阳新闻网 作者:卢幼莲 编辑:谢娟 本文为交通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jt.rednet.cn/c/2015/02/11/40999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