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女子多投了一块钱,将行李放在座位上;公交部门称行李超标本就要购票,且不得占座。
长株潭报记者 欧亚琦 整理
“昨天在公交车上看到了奇葩一幕。”市民王先生说,10月20日在他坐的一趟公交车上,一名女子多出了一块钱,为自己的行李“买”了个座位。
“花一块钱,就觉得自己买下了这个公交车座位吗?真是奇葩。”对这名女子,王先生表示,都快无力吐槽了。株洲公交总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携带“超标”行李,应自觉为行李投币,但这并不代表就可以占用乘客座位。
奇葩女子多投一元,给行李“买”座
王先生说,10月20日下班高峰期,他在新华桥东站上了一辆T2路公交车。一上车,王先生就注意到,有个座位上放着行李箱,旁边坐着一位40多岁的女子。环顾车厢内,没有空位了,见女子没有将行李箱拿下来的意思,王先生也没做声,默默地站在车厢中间。
车辆行驶到中心广场站,上来一名小伙子和一位老人。见到被行李占用的座位,小伙子上前与旁边的女子沟通,想让她把座位腾出来。但这个要求被拒绝了,“我给行李投了一块钱的,拿下来没地方放。”女子说。
公交公司行李“超标”,就要“购票”
争论引起了驾驶员的注意。当班驾驶员李师傅表示,此前确实要求她多投币了一块钱,那是因为按照乘车规则,像她这样携带行李,本就要多交一元,但这并不代表行李可以占用座位。李师傅要求女子将行李拿下来,不过女子没理会,还骂骂咧咧起来。
株洲公交总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确实有行李过大过重需多投币的规定。就在驾驶员后方的面板上,张贴着株洲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可能大家都没留意过。该规则明确规定,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在10公斤以上20公斤以下、体积在0.02立方米以上0.05立方米以下或长度在1.5米到1.6米之间,需多投币一元,且不得占用乘客座位。如果超过这个重量、体积和长度的话,需在不影响其他乘客和驾驶员驾车的情况下,由其他乘客和驾驶员同意,缴纳2-3人的乘车费用后才能上车。
该负责人说,携带“超标”行李,应自觉为行李投币。至于用行李占用座位的行为,“即便投10元,也可不能为行李‘买’座位。”本报记者欧亚琦株洲报道
□热议
这名女子的行为是公共道德缺失的一种表现。方便自己的时候,应该考虑他人。公交车里是公共空间,多出钱,也掩盖不了缺失的道德。
——家住滨江一村的刘女士
如果车厢内有多余的座位,那么随身行李(比如书包)放在座位上,并无不可。不过,行李不应与人“争座”。如果有其他人需要落座,行李主人应主动将行李拿开。
——家住中心广场附近的刘先生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欧亚琦
编辑:盛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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