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民警在醴潭高速1014公里处往西方向,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当民警对停放在服务区内的客运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浙江牌照的大客车并无超员,但客车驾驶员却神情异常。
民警当即要求查看行李厢,驾驶员支支吾吾,磨蹭半天才起身。打开行李厢后,一股浓浓的腥臭味从里面散发出来,民警仔细一看,行李厢里有大大小小十几个笼子和麻袋,里面装着数十只麂子、野猪、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有的已经死亡。
后经赶到现场的森林公安民警确认核实,这辆客车共运载了活体果子狸5只,死体1只;活体猪獾12只,死体3只;活体黄麂6只,死体6只;活体野猪2只,死体2只;野生动物冻制品100余斤,据野保部门粗略估计,这批野生动物总价值在3万元以上。
因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的野生动物运输证明,其行为属于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目前,此案已移交当地森林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周玉婷 杨叶媚
编辑:谢娟 实习生: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