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时30分,岳麓区交警大队在金星路与桐梓坡路的交叉路口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行动刚开始,一辆香槟色的小车的驾驶员就被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毫克/100毫升,他说:“我是昨晚喝醉了酒,没想到现在还有酒味。”虽然检测结果没达到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的饮酒后驾驶标准,但岳麓区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雷越还是提醒他以后要注意,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随后,两名驾驶员被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
据雷越介绍,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100毫升但不足8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他说,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将被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另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将被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编辑:盛学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