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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3年来首次低于20起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蒋皓 编辑:谢娟 2014-01-06 10: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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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北京1月5日讯(记者 蒋皓)记者今天从全国公安机关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分析会上获悉,在去年面临汽车增加1651万辆、驾驶人增加1790万人、交通流量大幅增长、恶劣天气多发频发等不利条件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同比下降18.3%,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同比下降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6起,同比减少9起,未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1990年有重特大事故统计以来历史最少的一年,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月份也首次达到6个,并首次实现了自1999年实行“黄金周”以来元旦、春节、国庆等全部节假日重特大事故“零”记录。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讲话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决心,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刻认清形势,坚持科学施策,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黄明指出,201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交通突出问题取得新进展;舆论媒体广泛宣传,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意识有新提升;公安机关忠诚履职,创新管理,依法严查严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新成绩。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部门协作;更加注重运用法治、科技、社会的力量,多措并举,提高实效。经多年实践已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信心、有底气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
  
  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仍然处于事故预防的艰难期。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还有许多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难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缺位导致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高危路段存量大、安全隐患多的状况仍然存在,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与汽车文明进程有较大差距,交通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不适应新情况新形势要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亟待完善,总体来讲,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任重而道远。
  
  黄明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全社会每一个人,每一起交通事故对受害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精心谋划,科学施策。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力度,切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将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开局之战,扎实落实各个环节的关键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工作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细化,安全措施要落实到每一条路、每一段路、每一个站、每一辆车、每一位驾驶人。要一天一天、一月一月抓落实,积小胜为大胜,确保2014年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平安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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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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