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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起高铁上抽烟最高罚款2000元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洪奕宜 段亚楠 杨姝 编辑:谢娟 2013-12-31 1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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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段亚楠 杨姝)新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重点调整了铁路安全管理体制,并对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高速铁路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据悉,从2014年1月1日起,在高铁车厢内或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很可能面临最高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据了解,烟雾是近年来造成动车晚点的原因之一。工作人员介绍,在动车组列车车厢连接处和厕所都装有烟感传感器,一旦发现烟雾,系统就会报警,而列车就会自动停车。在铁路、公安部门的努力宣传劝导下和旅客群众的积极配合下,高铁吸烟现象已大幅减少,但是,仍有不少烟民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仅12月29日一天,广州乘警支队就在分管值乘的高铁列车上查获了3起高铁吸烟案件,乘警及时制止后,依法分别对吸烟旅客做出50至200元的罚款处罚。
  
  据铁路警方介绍,新条例实施之前,对在动车内抽烟的旅客,铁路警方依照《治安处罚法》第23条规定,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即便罚款也是50至200元。新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明确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属于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等将予以“责令改正”和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定对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如果旅客所持的车票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此外,在进站安检时,如果旅客不配合安检人员查验,将被拒绝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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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奕宜 段亚楠 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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