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9日下午5点多,交警七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疏港大道栖霞街路口,一辆电动车倒地,旁边躺着一个人。民警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发现受伤男子已经昏迷。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颅脑受到了重伤。
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了左侧后视镜、灯罩外壳和一些蓝色漆片。通过比对,民警确定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农用三轮车。
最终,肇事司机的住址被锁定在戴家库一带。通过逐户排查,案发后的第三天下午,在戴家库北侧的一处简易民房外,交警发现了一辆农用车,该车受损部位,与现场留下的后视镜、碎片完全吻合。而且,该车还有更换左侧后视镜的痕迹。
但是,车主杨某并不承认出了车祸。民警发现,在车辆撞击的痕迹处涂有机油。后来,杨某解释说,通过涂抹机油,希望遮掩碰撞的痕迹。但他依然不承认撞人,而是说撞到了护栏。
据了解,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方批捕。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李有明 王放心
编辑: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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