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广西博白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当事人被罚后在网上先攻击交警。不过,对于当日官微的不当言论,该负责人也表示,将责令涉事民警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情况调查清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网民:车头没摆对方向,被交警罚款
“快到年了,博白交警队到处设陷阱坑钱。”12月14日上午10时许,网民“人吃人的世界”在广西当地网络社区玉林论坛发帖称,自己将车停在停车位上,因车头没摆对方向,被交警罚了150元。
因对处罚表示不理解,还以为是交警执法开错了罚单,随后,该网民通过微博向“博白交警”官微了解为何被罚,“博白交警”官微却回复称:“请你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款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你个白痴。”该网民在帖子中展示了官微回复的私信截图。
该帖发布后引起了当地网民关注。该网民还在网帖中表示,已上网查询过交通法规的相关政策:“在1988年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曾对“顺行方向停车”有明文规定: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但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已经没有"顺行停车"的字眼。”
次日,在天涯社区、百度贴吧等多个论坛,有网民以“广西玉林市的交警开大V微博公然爆粗口”为题发布了类似上述内容的帖子。
回应:事出有因,已责令涉事民警检讨
12月16日,广西博白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交警方面已知悉上述情况,对于官微回应网民的不当言论,交警队已责令涉事民警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据《南国早报》消息,博白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廖伟华称,经调查,当事人把车停在红绿灯路口,那里的停车位早已取消,按照有关规定,路口周边50米以内均属违章停车,执法交警是依法依规进行拍照贴罚单。“没想到,当事人在网络上到处发帖,指责博白交警是土匪、包二奶等等,进行恶意攻击。”
在网民爆料的网帖后,署名为“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认证用户也跟帖表示,经查,“博白交警”政务微博管理民警当日因公出差没有在岗,该条带不文明词语的微博私信回复是由代岗民警庞春尧未经大队领导许可擅自进行发布的。
对此,经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对涉事民警庞春尧予以通报批评;博白县交警大队责令涉事民警作出深刻检讨,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云南信息报
作者:杨致阳
编辑:谢娟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