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街头不文明交通陋习行人违章翻越交通护栏 图片来源:兰州日报
摒弃交通陋习,让出行更安全更顺畅——写在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一天,公安部交管局联合众多媒体发起的“我眼中的10大交通陋习”网络调查活动告一段落。随意变车道、开车打手机……人们在参与调查中也在反思:令人厌恶的交通陋习,自己是不是也有过?
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准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给“车轮上的中国”系好“安全带”,近年来,从“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到一系列交通法规的颁布,再到社会各界人士对道路交通管理的广泛参与,大家一直在努力。
交通安全总体形势平稳,事故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10年前,我国出台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时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0.96亿辆,驾驶人为1.05亿人。截至2013年10月底,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亿辆,驾驶人达到2.75亿人。
发展带来了便捷,也带来了苦恼,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增多。怎么办?严格管理成为社会共识。
2011年5月1日,“醉驾”正式入刑。重典惩治醉驾,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渐入人心,因酒驾醉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法律实施两年来,全国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两年下降18.4%,其中,因醉驾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两年下降10.8%。
紧接着,针对客货运输车辆的“三超一疲劳”、针对野蛮货车的集中整治陆续启动,闯红灯要扣6分,甚至考驾照也越来越严了……多管齐下,汽车数量的“硬增长”越来越和安全交通的“软环境”合拍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公安部交管局局长许甘露表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从1996年历史最高的80起降至2012年的25起。
“顺畅”成为人们的新期盼,交通管理面临新挑战
欣慰之余,我们不能忘记另一个事实:人、车、路的矛盾依然严峻。
有数据为证,2003年,全国私家车仅有不足600万辆,而截至目前,全国私家车保有量已达到8507万辆,是10年前的14倍。
汽车时代的到来,让宽阔的道路变得无法承载、拥挤庞杂的汽车阵,车辆腾挪难行。人们关注交通、关心出行,更期盼交通“顺畅”、期盼交通文明。
在控制交通需求限购限行措施相继出台的同时,各地也在想方设法挖掘通行潜力,实施精细化管理。自今年9月12日起,为保证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朝阳路(京广桥至慈云寺桥)由东向西方向主路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曾经的“爆堵”路段,如今在晚高峰时也顺畅有序了许多。
由此可见,挖掘通行潜力,优化交通秩序,交通顺畅是可以预期的。
摒弃交通陋习,在参与中分享平安交通
事实上,解决人、车、路之间的矛盾,避免更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关键一环在于“人”。
其实,在很多时候,交通瘫痪是随意变更车道引发的。许甘露表示,“8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违法行为、交通陋习导致的。仅今年1至10月份,全国交管部门共查处闯红灯1400万起,超速行为5340万起,疲劳驾驶148万起……”
每一个交通陋习都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带着这样的认识,一大批交通文明志愿者穿梭于街头巷尾,活跃在网上网下。在江苏扬州,总是能看到几个小学生与父母同戴小黄帽,手持红旗,并排站在路口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交通文明劝导。“亲子岗”的出现,在培养孩子的同时,带动一个家庭和一批路人自觉遵守交通文明。(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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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隧道内超速轿车侧翻飞出百米,图为隧道里翻掉的轿车。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这7大“交通陋习”你摒弃了吗
今天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前期公众吐槽的基础上,江苏交巡警总队再次梳理出一批交通陋习,希望引起开车人注意。
陋习一:等车加塞
开车人在@各地交巡警微博吐糟时,普遍认为“加塞”是一个非常遭人唾弃的行为,不仅因为“加塞人”没公德不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行车,还由此产生事故纠纷,导致通行效率降低,直接加剧交通拥堵现象。“如果在路口实线地段变道,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并记2分。”交警表示。
陋习二:行人闯红灯
“中国式过马路”是今年网上的一大热点,江苏交巡警部门开展了长效的整治行动,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坚持违者必查,带头必罚,再犯重罚。
陋习三:不礼让斑马线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开展了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然而,因为斑马线上没有监控,很多机动车对此置若罔闻。为减少这种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要求各地完善斑马线附近的监控设施,同时派出便衣民警巡查,在斑马线附近抓拍取证,依法处罚。一旦被便衣民警巡逻时抓拍到,不礼让的车辆会被罚款50元,并记3分。
陋习四:违停
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交警将加强巡逻和网上巡查,采用人工贴单、视频抓拍、清障拖移等手段大力整治。
陋习五:在右拐弯道想当然“红灯可右拐”
右拐弯车道是一条比较特殊的车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陋习六:十字路口各种不让行
按规定,在路口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先行,然而左转车辆抢行现象非常普遍。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针对这种违法行为,交警也会向“闯绿灯”开罚单。所谓“闯绿灯”,就是绿灯状态下,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通路口,遇有行驶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还继续驶入的情况。这种处罚跟闯红灯一样,也是罚款200元记6分。
陋习七:远离停止线停车等红灯
交警说,多数情况下,这些开车人这样停车是在给自己的车留出“冲刺的距离”。这看似抢了时间,但增大了危险程度,很容易与另一方向最后几秒通过路口的机动车或行人相撞。(通讯员 苏交轩 宁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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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隐“唤”。新华社发 蒋跃新 作
透视被忽视的三大“马路杀手”——写在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白阳 史竞男 李亚楠)截至2013年10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2.75亿人。然而由于安全文明观念缺失,交通陋习比较普遍,事故伤亡总量仍然较大。日益庞大的“马路低头族”、儿童安全坐椅的“缺位”以及不够安全的安全气囊等,正是最常见却也最易被忽视的“马路杀手”。
在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如何遏制住这些危害巨大的“马路杀手”,构筑起更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急需引起公众思考和重视。
“马路低头族”:拇指下的祸端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低头族”已随处可见,越来越庞大的“马路低头族”成了道路安全的“移动杀手”。
记者在下班高峰时段来到郑州市交通繁忙的紫荆山立交桥路口观察,发现几乎每波二三十个等待过马路的行人中,都有五六人在低头看手机,有时甚至超过半数。不仅是行人,车里的“低头族”数量也在激增。郑州交警五大队民警杨华民告诉记者,执勤时经常看到绿灯亮了,却有车在那一动不动,或者别的车都正常行驶,有一辆车在慢慢蠕动,基本都是因为司机在玩手机。杨华民是一个拥有数万粉丝的“微博达人”,他的微博上“晒”着许多“马路低头族”——有把车停在机动车道上玩手机的,有在等红灯间隙抓紧时间刷微博的,有一边看手机一边闯红灯过马路的……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民警汪海指出,“低头族”往往有种侥幸心理,觉得看一两眼没什么大碍。但对于司机来说,1秒钟车就能开出去5米甚至10米,即使低一下头,也可能对前方的突发状况来不及反应;而对于行人来说,埋头过马路就看不到路灯的情况变化,极易发生意外。
但是,针对“马路低头族”现象,目前还存在执法盲点。杨华民表示,对机动车可以按照开车使用通讯工具的条款进行处罚,罚200元扣2分,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玩手机的情况,目前还没有对应处罚措施。“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交通压力非常大,在高峰时段,有限警力只能全部用来缓解拥堵,很难有精力处理这类不文明行为。”汪海说,“低头族”数量庞大,罚不胜罚,往往被抓住了也有抵触情绪,执法效果非常有限。
“我们的社会已进入汽车时代,可交通参与者的思维还停留在非机动车时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至今只有十年,民众的交通守法意识普遍淡薄。因此,一味强调罚不能治本,要靠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既要对违法者依法追责,也要加强法律条文的解释宣传工作,让人们真正理解法规背后的安全意义。
儿童安全坐椅:使用率极低的隐患
热门电视节目《爸爸去哪儿》播出后,细心网友发现,在明星们带孩子去往目的地的车上,除了来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林志颖正确使用了儿童安全坐椅,其他明星的车上要么没有配儿童安全坐椅,要么配了却没给孩子系安全带。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2万名儿童死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欧美发达国家的2.5倍多;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儿童安全坐椅的使用率不足一成,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儿童安全坐椅使用率普遍达90%以上。
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主任张金换介绍,儿童安全坐椅是一种针对儿童特殊体型设计的约束装置,正确使用能有效降低事故中儿童的伤亡率。但许多家长在儿童乘车方面存在误区,有人习惯抱着孩子坐车,或者让孩子坐在普通坐椅上用安全带简单固定。一旦发生激烈冲撞,怀中的孩子很难抱得住;而坐在普通坐椅上的儿童极可能被为成人体型设计的安全带卡住喉部,造成窒息。
张金换认为,儿童安全坐椅难以推行的原因,一方面是民众的安全意识还比较滞后,不愿意在额外的汽车配置上花钱;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约有50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儿童安全坐椅的强制使用法规。
2012年7月1日,我国颁布了儿童安全坐椅生产技术方面的国家标准,但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使用。记者日前从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获悉,儿童安全坐椅有望于今年年底前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目录,这意味着将进一步加强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建议,应尽快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改,利用法律手段推动儿童安全坐椅的使用。
安全气囊:被炮制的“安全神话”
“安全座驾,一路无忧”,这样的广告标语已司空见惯。长久以来,汽车厂商喜欢将安全气囊作为卖点来宣传,错误引导消费者的观念,将安全气囊等同于“保命神器”,迷信气囊质量高的汽车。
张金换告诉记者,安全气囊的爆出其实是有条件的,在角度方面,只有正面和左右30度角内的冲撞才会爆出,侧面冲撞则无法爆出;在速度方面,只有达到时速30公里以上安全气囊才会爆出,时速20公里以下不会被触发,20公里至30公里则可爆可不爆。此外,由于安全气囊爆开的瞬时速度能达到每小时300公里,本身也会给车内乘客尤其是儿童造成严重伤害。“我们曾做过实验,在气囊旁边放上西瓜,在爆开的瞬间西瓜被炸得粉碎。”
尽管安全气囊只是有条件的“安全”,但在厂商有意无意的宣传下,安全气囊逐渐背离了设计初衷,成为一种营销噱头。
更让人担忧的是,安全气囊目前尚无统一的执行标准。张金换表示,我国已经制定了3项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因为车型不同,安全气囊的设计方式也有所不同,现在国际上也没有一个通行的安全气囊整体标准。
因此,一方面现实中的碰撞很难符合理想实验状态,一方面没有国家标准,“保命的安全气囊弹不开”成了消费者和汽车厂商之间最常见的纠纷之一。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告诉记者,汽囊的责任认定过程很复杂,虽然产品质量法规定有安全缺陷的产品要一律召回,但法律是一种原则性规定,而且相对滞后,所以当遇到具体事故时就可能有执行上的困难。
“事实上,并没有绝对安全的汽车,只有正确的驾驶行为才能真正保证出行安全。”张金换说。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洋 白阳 史竞男 李亚楠
编辑: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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