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零减免”、“治公车”为突破口,严格、规范开展交通违法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底,全省交通违法处罚到位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6.19%,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10.29%、32.15%、8.47%、11.9%。
据了解,为进一步整治交通乱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将启用交通违法罚没款收费监管系统,同时实行交通违法存量信息“大清零”,集中整治货车非法改(拼)装等严重违法行为,并依托企业GPS监控系统对客车超员进行处罚。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