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介绍,交通违法处罚流程如下:
1.路面民警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请当事人于15日内到长沙市商业银行的市内任意支行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不超过罚款总额;
2.电子警察记录违法(不包括超速50%以上违法)10次以下者,请当事人持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到各城区大队接受处理;
3.电子警察记录违法10次以上者,或电子警察记录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违法者,请到市交警支队大楼(河西银盆南路一号)二楼处罚中心接受处理。
“滞留车辆处理请到对应扣车辖区大队接受处理,交警支队机关民警扣留车辆请到交警支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任培罗还特别提醒,“在打印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后,请当事人务必在15天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