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规定》1月10日起实施。跟以往有所不同的是,将不准携带菜刀餐刀等利器钝器进站搭乘火车,同时,不准携带活动物,但导盲犬除外。
1月7日,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铁路部门近期对铁路进站乘客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进行重新修订。
记者梳理发现,关于枪支弹药管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仍属于禁止携带物品之首。与以前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不同的是,此次新修订后,“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也纳入禁止物品目录。
铁路部门此前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不得携带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入车内”,拒绝乘客携带宠物进站和上火车,有的火车站还根据该规定,拒绝旅客携带导盲犬搭乘火车。
此次新修订后,对于这部分进行明确规定:“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包括“活动物”,但同时注明“导盲犬除外”。
火柴携带上限从20盒变2盒
限制类物品也有调整。大部分限制类物品的数量和旧规定相比,要求更严。
根据以往《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第五十二条,限量携带下列物品: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此次修订后,1月10日起,冷烫精如果想带上火车,不超过120毫升。
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同样不能超过120毫升。
安全火柴不能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能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