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晚,鄞州交警大嵩中队民警在沿海中线合兴路口查酒驾。23点30分左右,一辆轿车忽然在离检查卡口不远处的社区路口停了下来,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显示为46mg/100ml,当事人已构成酒后驾驶。
李某是北仑人,当晚应朋友之约,从北仑来到鄞州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合兴路上的一家KTV里玩,其间他喝了一些啤酒。将近11点半,李某从KTV里出来准备回家时,看到交警正在设卡检查,于是就坐在车上打电话找代驾。这时,后面有辆车被李某的车挡住了路,要求李某将车动一下。于是李某发动轿车,想将车辆开到路口,再等代驾的人过来。然而,还没在路口停稳,设卡检查的民警就示意李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民警询问时,李某老实交代自己喝过酒,并强调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同时向交警解释自己是为了给其他车辆让行,才将车辆挪到这里的。
交警有话说
只要驶离原位就算酒驾
挪一个位置,开了几米路到底算不算酒驾?
昨天,大嵩交警中队的民警告诉记者,李某认为开几米的距离应该不算酒后驾驶。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最终,李某被鄞州警方予以计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在此,大嵩交警中队林警官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喝了酒千万不要开车,哪怕只是挪动一下车子,同样属于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