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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出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
2021-01-13 16:58:45 字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出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

红网时刻1月13日讯(通讯员 田玉峰 唐星波) 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按照政、事、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和精简、统一、高效的总体要求,明晰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与路产管理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协调有力、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一路多方的职能作用。这也是高速公路体制改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湖南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一项重大成果。

《实施办法》根据省政府湘政办函〔2017〕110号、湘政办函〔2019〕30号文件精神及省厅和省公路事务中心“三定”方案等规定,明确了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公路事务中心、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职责分工。

《实施办法》明确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机制。一是要求市州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分别组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路产管理队伍;二是设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事项;三是明确了路政日常监管协作、案件协作、信息共享等业务工作协作机制。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监督保障措施,主要是就市州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如何落实该协作办法,设立了相关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市州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应于办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面进驻辖区高速公路,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则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专职路产管理队伍组建工作。

此外,为了更好地促进《实施办法》落地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实施办法》印发了《关于加快组建高速公路路产管理队伍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交养管〔2020〕213号),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如何组建路产管理队伍提供了指导意见,同时为过渡期的平稳过渡、平稳交接提供了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田玉峰 唐星波

编辑:陈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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